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2020年课题招标公告
为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,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,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体制机制建设,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,按照《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课题招标办法》,2020年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公开招标研究课题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课题申报主持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,政治方向正确,科研素质较高,具有组织调研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,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课题的申报人就是课题组的负责人,对课题研究的过程和结果负责。
课题申报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。
二、参考题目
(不限于以下研究主题,只要与粤港澳大湾区主题相关的原则上都可以)
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创新竞争力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竞争力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竞争力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机制研究;
来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环境与政策支持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柔性用人机制研究;
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与人力资源指数研究
三、申报办法
申报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和填写《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项目申请书》与《活页》,按要求打印纸质版一式四份,手写签名,报送纸质版至: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北2楼813室(也可快递或扫描后发送),并发送电子版至本研究院办公室邮箱riic@gdufe.edu.cn标题注明“2020大湾区+姓名”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20年6月5日。
由本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批准立项。
四、资助标准
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研究经费2-3万元。
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,第一次拨款为每项资助经费总额的60%,课题完成并经评审鉴定合格后拨付余款。
研究经费其他管理事项按《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五、结项要求
结项成果要求:
(1)至少有1篇发表于C类期刊的论文和一份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。论文如果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,将按照研究院期刊奖励办法另外给予差额奖励;C类期刊文章多于1篇的,也按照研究院期刊奖励办法另外给予奖励;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,按照研究院科研奖励办法另外给予奖励。
(2)论文和研究报告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“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”,并同时标注“获广东省政府课题: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,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资助”。
结项时间:
2021年3月30日前结项。如果论文尚未发表,但有用稿通知,发放课题20%经费,待论文正式发表后再核发另外20%经费。研究报告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30号前。
如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项,请通知研究院并填写延期申请表。经研究院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项,否则视为未能结项。
研究成果使用:
结项成果中的研究报告产权归本研究院所有,研究院有对研究报告成果有处置和使用权。
课题结项需通过本研究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。对于不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和经修改后仍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,后期40%的经费将不予拨付,并根据未完成原因考虑对已拨付经费的处理。未完成项目,3年内该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本研究中心的课题。
六、联系方式
邮箱:riic@gdufe.edu.cn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(广州校区)北2-813
联系人:唐佩
电话:020-84096981;13811030476
微信公众号:RIIC20006
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
2020年5月11日
附件2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.doc